常州移动“牛”-公然挑衅信息产业部!
本人3月在常州移动购买了一张神州行轻松卡,号码为150*****867,在该卡的宣传资料上赫然印有“已具备 彩铃功能5元/月 短信呼功能1元/月 下排为 月功能费6元”营业员没有人向我介绍所有的费用该怎么样包含,我认为是月功能费6元包含了彩铃功能5元/月和短信呼功能1元/月,并且在卡套的方面写明该2功能不可以关闭,刚好为6元,就这样我买下了该卡
但在4月常州移动公司单独扣除了月功能费6元和彩铃功能5元/月和短信呼功能1元/月,我打051910086,他们讲常州移动公司的理解就是3个费用是独立的,是必须单独扣费的,我就问你们的卡套上宣传构成了邀约,就是附和合同,当产生不同理解的时候应当按照消费者的理解为准,当时的客户服务讲要请示领导,我随后查询了相关的文件在 信部电 [2004]381 号 “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第11条中很明确的讲到“若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存在歧义,可以做出两种以上的解释时,以有利于电信用户的解释为准。 ”
4月7日,该公司的客户服务人员再次给我打电话,我讲要按照该文件处理,没有想到客户服务人员讲了一句“那该文件中那里讲我们收6元钱是不合理的”,晕,竟然可以这样的混淆是非,我讲那我就投诉你们公司处理方式违背信部电 [2004]381 号 “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4月8日下午,该公司的客服又打电话给我,我就问:现在的情况是由于常州移动的宣传资料上的宣传产生了2种理解,我一种,常州移动一种,但是该客户服务人员始终不感承认,为什么呢?一但承认了就要按照信部电 [2004]381 号去处理了,而且该人还口口声声的讲常州移动处理事情是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精神,连这样的客观事实都不感承认,还凭什么去讲处理事情是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精神,连再明白不过的事实都不敢承认,公然挑衅信息产业部的文件,反正我死活不承认,你文件在厉害也没有用吧,牛!常州移动负责处理的客户服务人员可以和纪晓岚并称铜耻贴鸦了,呼吁所有有类似的人一起拨打10086,把他们的电话打爆!
连国家的法律法规都不愿去学习和尊守的公司不要有任何留情!